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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互联网+”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55号) 来源:xxx 发布时间:2015-07-31 浏览数:30

四川省2015年“互联网+”重点工作方案


  “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新引擎,对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兴业态和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具有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为加快推动“互联网+”尽快形成我省经济增长新动力,现提出今年重点工作。

  一、“互联网+”制造(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一)引入腾讯等优质互联网平台企业,共同建立“互联网+四川制造”、“四川云网”等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升级四川省装备制造业中小企业科技服务港等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建设“互联网+制造”云平台,包括基于“互联网+”的研发设计体系、基于云模式的供应价值链协同体系、支撑价值链重构的服务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基于大数据的企业资源管理与决策体系。2015年底平台用户企业达到10000家以上,开展1家以上智能制造企业示范。(责任单位:科技厅)

  (三)开展“互联网+制造”试点示范,在航空、航天、石油、发电设备等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打造10家数字化工厂(数字化车间)示范应用和典型应用。在泸州市、德阳市开展中国制造2025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云等“互联网+制造”区域试点。(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

  二、“互联网+”农业(牵头单位:农业厅)

  (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部门监管、企业管理、公众查询三大平台,初步实现数据整合、交换和共享。(责任单位:农业厅)

  (五)开展农业物联网示范,选择10个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生产基地,应用物联网技术对畜牧水产养殖、果蔬大棚生产及农机提排灌等实施精准化作业示范,促进全省传统农业生产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农业厅)

  (六)强化“三农”信息服务,通过12316“三农”服务热线、网站、手机APP等多种手段,提供及时精准的信息服务和指导,完善和健全500个乡、村级信息服务站点,有效解决农村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农业厅)

  三、“互联网+”能源(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七)推进与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合作,在天府新区设立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和能源互联网创新产业园区。重点在城镇智能配网建设、新能源汽车、能源市场化改革、能源互动交易平台、能源互联网大数据分析及应用等方面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与科技咨询,建成1个示范项目,打造可持续有生命力的能源低碳产业链。与清华大学在川共同设立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投资基金。(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八)建成互联网能源信息管理系统,与国家能源监测预警与规划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全省能源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资源集约化管理,覆盖全省能源管理部门、能源企业,推进数据共享。建设我省互联网能源安全监测平台。(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四、“互联网+”金融(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九)建设全省统一的开放式融资信息网络平台,积极运用银行间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拓展融资渠道,筹集经营发展资金,提高融资对接效率和水平,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矛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

  (十)培育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组建省本级第三方支付公司,发掘培育1—2家非金融机构支付组织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新增2—5家支付机构分公司,引导2—3家已取得互联网支付许可的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申报工作。推进金融IC卡和移动金融在公共服务领域等多行业应用。(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省发展改革委)

  五、“互联网+”民生服务(牵头单位: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十一)完善四川教育资源公共平台建设,加强师资培训,使优质教育资源、学习资源储存容量达到230T。2015年实现为366万中小学师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的能力,为大众社会化学习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责任单位:教育厅)

  (十二)完成四川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省级数据中心建设,重点推进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及图书管理等13个国家和省级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责任单位:教育厅)

  (十三)继续推动民族地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试点,支持民族地区学校引进成都七中、成都四中等优质学校教育资源。开设民族地区学校高中远程直播40所、初中录播76所、小学植入式52所。(责任单位:教育厅)

  (十四)修订完善《四川省网络医疗服务管理办法》,明确网络医疗服务开展条件和职业规范。出台网络医疗服务平台建设规范、信息标准、信息安全规范和收费标准。完成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十五)搭建医疗卫生合作平台,完善网络医疗服务管理体系,设立省级网络医疗服务管理中心,各市(州)设立市级网络医疗服务管理分中心,在管理体系内设立网络诊断技术服务中心,承担行政区域网络医疗服务管理、指导和集中诊断等工作。(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十六)开展网络医疗服务试点。通过“健康四川”门户,在省级层面选择2家医院开展网络医疗服务试点,各市(州)选择1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开展网络医疗服务试点,为群众提供网络医疗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十七)建设覆盖全省的健康大数据互联平台,开展健康大数据试点示范,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健康评估、医疗资源预约等服务,依法建设网上药品商城,逐步实现统一门户及移动互联网的APP。(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八)印发《四川省智慧社区建设指南(试行)》,开展10个智慧社区试点,依托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社区便民服务站、网格化管理等平台,实现社区居民“吃、住、行、游、购、娱、健”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互动化和协同化。(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九)试点建设智慧家庭大数据服务平台,构建互联各种智能穿戴、移动终端和智能家电的大数据平台,提供以家庭为中心的智慧媒体、智慧安防、智慧健康泛在家居服务。(责任单位:科技厅)

  六、“互联网+”电子商务(牵头单位:商务厅)

  (二十)大力推进全川企业触网行动计划,年底规模以上工业生产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50%以上,规模以上商贸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

  (二十一)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做好7个国家级和10个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推进“四川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及流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营,促进规模以上涉农流通企业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子商务应用率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商务厅)

  (二十二)打造专业农产品电商平台,组织1000家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入驻知名电子商务平台,组织100家休闲农业示范农庄开展电商服务,开展四川农业电子商务示范试点。(责任单位:农业厅、商务厅、省旅游局)

  (二十三)打造电子商务优势平台,建设20个重点基地(集聚区),年交易额50亿元以上的行业本土平台超过15家,新增大宗商品交易平台10个。打造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新型云商平台。(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七、“互联网+”物流(牵头单位:省口岸物流办)

  (二十四)加快推进“三个一”通关服务平台、跨境电商物流服务平台及相关业务系统建设,整合建成四川省地方电子口岸,重点开展跨部门综合性通关服务应用,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口岸物流办、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商务厅)

  (二十五)加快推进四川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信用管理、车联网技术、智能调度、天府云仓、企业物流采购、门户服务、物流金融、物流软件SAAS等子系统建设,形成交易撮合、支付结算、物流全程跟踪等一体化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口岸物流办)

  (二十六)大力发展空地、公铁、公水、铁水、甩挂专线等物流服务联盟,推进企业物流信息系统、行业物流信息平台与四川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建设全省物流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省口岸物流办)

  八、“互联网+”交通(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厅)

  (二十七)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完成ETC车道(三期)工程及全国联网结算工程、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省综合交通出行信息服务信息共享应用项目。新开工四川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工程、汽车客运站及客运车辆Wifi免费上网工程。推进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Wifi服务全覆盖、信息查询服务全覆盖和高速公路沿线移动通信信号全覆盖、四川交通广播全覆盖。(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

  (二十八)增强交通行业科学管理能力,完成省高速公路专用通信网改造工程、省国家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与服务系统工程、全省汽车二级维护监控系统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监控系统建设工程。新开工省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二期)工程、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况监测预警系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平台、省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和灾备中心改造建设工程。(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

  九、“互联网+”文化(牵头单位:文化厅)

  (二十九)搭建四川特色文化创意产品线上平台,实现我省文化产业从以传统的自上而下发展模式向以企业为主的自下而上发展模式转变。(责任单位:文化厅)

  (三十)制定《四川省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搭建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新媒体传播平台。(责任单位:文化厅)

  (三十一)加快发展特色游戏动漫产业,培育5—10家在游戏研发、发行、渠道、配套支撑等产业环节的龙头企业。打造1—2个移动互联网和手机游戏领域的创新型孵化器,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承载平台。(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文化厅)

  (三十二)依托无线音乐基地打造数字音乐开放平台,提供多样化音乐应用与服务,吸引更多的音乐创作者、演艺者、制作人聚集四川,形成数字音乐创新集群。延长音乐产业链,打造数字娱乐电子商务平台。(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文化厅)

  十、“互联网+”旅游(牵头单位:省旅游局)

  (三十三)推进“互联网+”智慧旅游试点示范,加快13个智慧旅游试点城市、33个智慧旅游试点景区建设,重点推进“一带一区”〔即G5高速带(四川段)和大九寨环线旅游区〕智慧旅游的应用、建设卧龙智慧旅游大数据采集与分析平台,促进智慧旅游APP、微信服务平台、景区虚拟旅游、三维实景、位置语音导览、实时视频展播等智慧旅游应用。(责任单位:省旅游局、科技厅)

  (三十四)加快构建和完善旅游应急管理体系,完成成都、乐山、绵阳、攀枝花、凉山5个市(州)及行政区域内主要景区的应急管理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旅游局)

  (三十五)举办第四届全球旅游网络营运商合作交流会,促进传统景区、企业与旅游网络营运商深度合作,推进全省旅游电子商务发展。(责任单位:省旅游局)

  (三十六)加快建设四川旅游大数据平台,积极整合应用通讯运营商等各类企业数据,为公共安全管理、客流量预警等提供决策依据。同时,指导企业推送个性化产品,实现精准营销。(责任单位:省旅游局、省通信管理局)

  十一、“互联网+”创新创业(牵头单位:科技厅)

  (三十七)引导设立“互联网+”创新创业投资子基金,到2015年底形成2—3亿元的基金规模,为互联网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创业孵化、天使投资、股权投资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科技厅)

  (三十八)推动“互联网+”众创空间试点示范,依托崇州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崇州“互联网+”众创空间,试点利用互联网加快当地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科技厅)

  (三十九)建设“科创通”创新创业科技服务大平台,打造覆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全过程的不同服务需求的科技中介服务共享体系。到2015年底,集聚7000家以上创业企业、600个以上创业团队和创业者,整合400家服务机构,提供1600项以上服务产品,发放创新券3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厅)

  (四十)建设成都市“互联网+”孵化器信息平台,搭建基于“互联网+”的孵化器数据平台,为孵化器企业提供软件检测、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服务。到2015年底,覆盖孵化器和大学生创业基地100家,覆盖孵化企业10000家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厅)

  (四十一)建设基于互联网的“众创四川”创新创业平台,打造由线上平台、TMT(科技Technology,媒体Media,通信Telecom)创新孵化器等共同组成的综合性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十二、“互联网+”政务(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十二)统筹建设省级政务云平台,完成省级政务云顶层设计,制定购买服务指标体系,完成政务云基础平台的采购、测试和运行,初步实现全省新建政务系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四十三)建成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开发和拓展大数据(信用)服务,突破传统“征信”标准,延伸至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商务消费等领域,扩大运用规模,提升社会信用信息及各项数据的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成都分行、省工商局)

  (四十四)加快推进成都、绵阳、内江3个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建设,促进公共服务的多方协同合作和资源共享。(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十三、夯实“互联网+”产业发展基础(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十五)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宽带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措施》,重点解决宽带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面临的规划衔接难、光纤入户难、基站选址难、赔补费用高等问题。(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十六)加快推进光网四川建设,实现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及商业楼宇光纤宽带全覆盖。进一步推进城市4G网络深度覆盖,实现城市、县城和乡镇连续覆盖以及农村热点区域的有效覆盖。全面完成国家“宽带乡村”试点工程建设,20个试点县(区)实现行政村光纤全覆盖;积极推进四川省“宽带乡村”试点工程,60个县(市、区)农村宽带普及提速。(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十七)加强成都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配套建设,建设四川省互联网监测管理系统。促进网间带宽扩容,网间互联带宽翻一番,达到220Gbps以上。(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四十八)组建四川省“互联网+”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互联网+”前沿技术研究,提升“互联网+”各领域发展支撑能力。(责任单位: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十九)大力发展“互联网+”相关技术和产品,培育5—10家专注于“互联网+”交通、教育、社保、卫生等领域,并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龙头企业。突破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工业控制系统、智能机器人操作系统、工业传感器、工控芯片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加快云手机等新型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十)建立省级层面“互联网+”协调推进机制,统筹“互联网+”、智慧城市建设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五十一)建立跨领域、跨行业的四川省“互联网+”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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